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

我想要檢舉公司沒有幫我們加勞健保以及逃漏稅。

1. 公司強迫我們簽下自願放棄加入勞健保的切結書

但是切結書只有一張(在公司那裡)

我們沒有留底

這樣可以匿名向勞工局檢舉嗎? 公司未幫員工加保算是逃漏稅嗎?2. 老闆一家公司申請2個營登(登記的負責人分別是老闆和他的家人)

一個是工廠營登

一個是店面營登

但是他賣的是相同產品

這樣算是逃漏稅嗎? 如果是逃漏稅

像我這樣沒有辦法拿到證據的話可以檢舉嗎? 要向哪個單位檢舉?
法律上

違法的契約無效

具結人因不知情或非自由意志情況下

就算簽了仍然有權不履行雇主強迫勞工具結簽署違法契約就是無效的文件勞工如因此受有損失得:一、具函(用真實姓名

但陳情人可向調查員聲明應隱名)向勞保局提出檢舉

請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賠償損失二、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責令雇主賠償損失三、未持有逃漏稅確實證據

不可亂玩過頭

萬一沒搞好被反咬一口「誣告罪」

你就變成好好長在胯下的LP割下來手上提

你無憑無據亂檢舉

國稅局也可以指控你誣告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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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12060018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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