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

新屋漏水如何處理?

我們新成屋於去年11月才交屋

這次輕颱造成二樓牆壁落地窗前嚴重漏水

想請問大家關於新屋漏水須與賤商如何交涉處理?需謄寫保證書之類的文件嗎?房屋保障一年是從簽合約還是交屋後起算一年?還有漏水處可以要求延長保固期嗎?謝謝!


您的問題

可以檢視一下漏水發生的時間

以判定建商是否要負責。

至於一般建商對所蓋好的房子多在契約上載明保固一年

所以建議您仍應查看一下買賣契約書再來向建商主張。

依民法第365條規定

其擔保年限為交屋後五年

但是此並不表示房屋一有漏水

賣方就應負責。

依民法規定

買方必須証明這瑕疵是在交屋前就已經存在

當然要買方提出証明是比較困難的。

所以

一般來說

交屋後幾個月內立即主張漏水瑕疵

較容易認定買方的權利。

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效果)第359條(物之瑕疵擔保效力1--解約或減少價金)第360條(物之瑕疵擔保效力2--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第365條(解除權或請求權之消滅) 所有條文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

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

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

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

不適用之。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企業經營者就其商品或服務所應負之責任)第7-1條 (舉證責任) 第10-1條 (損害賠償責任) 第12條(定型化契約無效之情形) 漏水是屬於民法規定的物之瑕疵

除非買賣雙方已有約定外

否則依法應由賣方負擔保責任。

依民法第365條規定

其擔保年限為交屋後五年

但是此並不表示房屋一有漏水

賣方就應負責。

依民法規定

買方必須証明這瑕疵是在交屋前就已經存在

當然要買方提出証明是比較困難的。

所以

一般來說

交屋後幾個月內立即主張漏水瑕疵

較容易認定買方的權利。

您的問題

可以檢視一下漏水發生的時間

以判定建商是否要負責。

至於一般建商對所蓋好的房子多在契約上載明保固一年

所以建議您仍應查看一下買賣契約書再來向建商主張。

〈公正單位哪裡尋〉上網找救兵 消基會      網址http://www.consumers.org.tw消保會      網址http://www.cpc.gov.tw/
新成屋保固期是交屋後起算一年立即通知(存證信函)建商請他出面處理如建商不理就訴訟吧!!
如果建設公司還沒倒

可以打電話先去詢問對方如何處理

如果詢問當中

對方態度不儘您意

您就可以直接了當請對方收存證信函

往往建設公司聽到存證信函多少會怕怕的

更何況您保固的一年也未到

所以您大可要求它理賠漏水的部份但往往這些工程也都是建設公司派來的

有時工人會隨便做所以在做這些工程時

最好自己要在場

免得再次偷工減料

等一下保固過了

就沒人理您了

一切都得自己花錢了保固期是交屋後開始算一年

至於延長保固您可以再跟建設公司談

不見得會有答案

但可以爭取一下

但機率不大如果您想知道更詳細可以打電話給消費者保護基金會詢問
保固期間是交屋後起算一年內

建商要負責處理先聯絡建設公司客服人員

告知狀況

經派員檢查

安排修繕。

「如果建商不處理

立刻向建商寄出存證信函

以保存協商證據

否則建商和住戶拖拖拉拉的話

要是拖過半年

可就喪失法律追溯權了」。


你的問題我也遇到了 我的房子是2月底交屋當時驗屋除了一些小暇庛 之外其它並無發現甚麼重大問題可是交屋後在3月底的大雨過後才發現有很多處會滲水請建商處理他就是跟你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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