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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

常常在外面消費用餐

蠻多餐廳都故意逃漏開發票

也檢舉過但是稅務機關都查證過

都回復說無我所說的事項真的好奇怪?是稅務機關故意手下留情嗎?我的朋友去這些餐廳都會遇到一樣的情形.......稅務機關就是抓不到還有免開立發票的商店也很奇怪....店面月租可能要十多萬

員工也請了十餘人.........這規模月生意可能上百萬卻無開發票稅務機關征稅好奇怪?誰來回答我呢?
你說的漏開發票的事情一般的店家通常不會主動開一來麻煩怕開錯 二來逃漏稅所以你如果知道他真的有逃漏稅的嫌疑時你可以去檢舉他 然後請稅務機關或是當地政府機關去查核看他的營業額及所開立的發票是否吻合通常你如果只是到一個單位去檢舉的話 不一定能檢舉成功 因為他們會認為小案子而不去查所以要多去幾個單位檢舉還有免開立發票的商店 有他的相關規範我知道的是如果他的進項發票金額太大的時候會取消他的免開立發票 而會要求他開立發票所以根他的店租 人員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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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之保密規定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檢舉逃漏稅時

其檢舉人的身分是否會曝光?  該局進一步說明

對於檢舉人身分保密

除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承辦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人員

對檢舉人姓名及檢舉事項

應嚴守秘密

違者應予嚴處。

如認其有涉及刑事者

並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

另有相關公務保密規定

責由專人將檢舉人姓名、地址、電話等身分事項資料登錄、彌封並編列檢舉人代號

再以密件掛號分案派查

相關函文寄送亦由該專人以雙掛號寄發

處理過程相當嚴密

以確保檢舉人身分不洩露

民眾可安心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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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獎金

被前公司偷報所得 拿到免扣繳憑單 有打電話去公司 公司的人說丟掉就好 不會扣到我一分錢 所以我就去檢舉了 可是國稅局要我拿憑單去 我實在找不出時間 所以就沒拿去了 今天收到國稅局的信件說有查證屬實 請問這樣我還是拿的到獎金嗎 還是沒拿證據去 就沒有了
你是可以領到獎金的

等於罰款的20%。

記得主動和國稅局聯絡

否則他們會以為你不想要。

依據函令:核復檢舉人於漏稅公司擔任業務員

並自行開設商號經銷漏稅公司之產品

於離職後因帳務糾紛而舉發漏稅案件

有關舉發獎金核復疑義一案。

說明:二、依所得稅法第一○三條第三項規定

舉發人如有參與逃稅行為者

不得給獎。

本案營利事業逃稅案件之檢舉人

在該營利事業漏稅之期間

原任該營利事業之業務員

且自行開設商號經銷該營利事業之產品

如其所管理或執行之事務經查確與漏稅行為有關者

自應認定有上開法條所稱之「有參與逃稅行為」

應不得發給檢舉獎金。

但在其離職以後年度

該營利事業逃漏稅案件因其檢舉所處罰鍰部分

則按比例發給檢舉獎金。

(財政部66.7.27.台財稅第三四八五九號函) 參考資料 蘇世忠會計師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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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應提供具體事證!

(臺中訊)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

民眾檢舉逃漏稅

如未具名

或無明確指出違章漏稅標的及提供具體事證者

即不予核發檢舉獎金。

    該局指出

近來有部分檢舉人利用公開資訊

以揣測性的言詞針對其他個人或企業提出檢舉。

事實上

此類案件

由於鎖定的對象不明

又無明確指出違章漏稅之事實為何?稽徵機關只要透過例行清查作業

便可立即查知有無所稱違章漏稅情形

尚難認定檢舉人有「協助查獲」的功勞

自不宜支給獎勵。

    該局呼籲

打擊逃漏

人人有責

但不應淪為誣陷或挾怨報復的管道。

民眾如發現具體逃漏稅的事實

請將所悉資料或事證提供給所轄稅捐稽徵機關

以協助建立公平合理的優質租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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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如何檢舉公司逃漏稅

請問如果提供一個沒有所得的人的身份證給某家公司報所得的話算不算逃漏稅

如果算要如何檢舉這家公司

需要有什麼證據

謝謝
sfj回答如下:沒有工作事實

以人頭申報所得是逃漏稅的行為按財政部頒訂「 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

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

應查明下列事項:1.檢舉人姓名及住址。

2.被檢舉者之姓名及住址

如係公司或商號

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3.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線索。

第16點規定

檢舉書應詳予查核其是否具備第13點所規定之事實

如經調查不實者

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

逾期不提供者

或認無調查必要者

得免議存查

並將決定及理由告知檢舉人。

如果匿名檢舉且無具體事證者

依財政部頒訂「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4點規定

國稅局將不予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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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

請問檢舉逃漏稅應從哪些方面蒐證?如何有效蒐證?請熟悉稅務的大大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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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如何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6年前的事可以檢舉嗎?麻煩有人知道請指點一下

謝謝!
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

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如果有上述逃漏稅捐情形

七年內檢舉均可處罰。

但要檢舉逃漏稅捐

要備妥相關的具體證據

請參考下述「各級稽徵機關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

財政部頒定「各級稽徵機關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

規定民眾檢舉逃漏稅案件時

稽徵機關應先查明檢舉內容是否具備以下5項資料: 人:被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

如為公司或商號

則必須敘明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事:對違章漏稅事實是否已作詳細之記述或具體事證

如金額、數量等。

地:有無違章漏稅事實發生或違章證物存放地點。

時:違章事實發生時間是否明確。

物:與違章事實有關之帳簿文據、貨物或其他證據等。

稅捐之核課期間

依左列規定: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

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

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

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

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

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

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在前項核課期間內

經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

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

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

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希望我們上述的回答~可以協助您解決疑惑!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再次至下方部落格諮詢!我們的部落格有提供【免費線上立即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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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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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該如何檢舉公司逃漏稅?

我們老闆賺很多

卻對員工苛薄錢多到天天收

員工薪水卻少ㄉ可憐

工作卻從來不會少~如果我想要檢舉她逃漏稅

我要有哪些具體資料?進公司時

就發現公司會做假帳.因為她要我們每5位客人

才可以開一張發票

如果多列一份營業報表

有用嗎? 但是我們ㄉ營業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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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 最長追欠的時限是多久

友人A 於10年前結束公司營業近與友人B(曾任該公司會計)意見不合現友人B要向友人A恐嚇 要檢舉友人A逃漏稅事宜請問這有法律依據嗎?稅捐機關與行政執行署處理欠稅案件

最長追欠時限:涵括法定徵收期限五年

移送執行到徵收期限屆滿的五年

加上最後的五年執行期

總計欠稅案件最長可以執行追欠期將近15年。

然這15年應該是指已移送執行的案件嗎??
稅捐的核課期間最長7年

超過7年之後就不能再開稅單了:所以如果向國稅局檢舉某人10年前逃漏稅

國稅局應該是不會調查的

因為就算是查證屬實也不能違法開單。

至於版大文末指的「徵收期間」

是指已申報或經稅捐機關核課之稅額

這部分就算檢舉也沒用

因為稅額是已經知道了

只是還沒執行到(稅款)而已

國稅局頂多回函給檢舉人謝謝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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