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逃漏稅後,如反悔可以撤案嗎?
檢舉逃漏稅後
如反悔可以撤案嗎?
你已經去檢舉了.國稅局就會照你給ㄉ資料去查證.如果有事實發生就會被罰.這各跟撤案沒有關西的.因為你不是去提告.所以沒有撤案的問題.祝你好運~~~
檢舉逃漏稅後
如反悔可以撤案嗎?
你已經去檢舉了.國稅局就會照你給ㄉ資料去查證.如果有事實發生就會被罰.這各跟撤案沒有關西的.因為你不是去提告.所以沒有撤案的問題.祝你好運~~~
我上網檢舉逃漏稅已2個月了
卻收到商家補寄漏開的發票
且未收到國稅局的回覆
很離譜吧?!之後我將此結果又向監察室投訴
那限定完成日也已過了
請問我要如何知道國稅局查稅的結果及流程
或再向哪個單位申訴?請告訴我
謝謝.
你買東西的金額是多少
店家漏開發票的金額是若干營業稅的稅率是5%
漏開發票通常處罰3倍
有以下2種情形免罰1.罰鍰在2000元以下免罰2.留抵稅額超過漏稅額也免罰如果符合上述2種免罰的情形
當然就無從提撥獎金給檢舉人了 參考資料 曾辦理逃漏稅查緝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近來接獲檢舉案件
舉發某納稅義務人漏報收入
惟檢舉人並未提示具體違章漏稅事實及相關資料
卻要求該局發函向其他機關調閱被檢舉人的全部交易資料
並對所有交易對象進行查核
因與規定不符
該局依規定函請檢舉人補提示具體漏稅之事實及相關資料。
該局表示:政府為鼓勵民眾檢舉逃漏稅而提撥檢舉人獎金
其目的除了杜絕逃漏稅及維護租稅公平外
另一重要目的在於藉由檢舉人提供之具體違章事證
以減少逃漏
故檢舉人舉發逃漏稅案件要提供明確的違章事實與具體證據或來源
否則僅以臆測或推論
在無具體證據下指控他人逃漏稅
反而對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造成困擾。
倘若檢舉書未具備違章漏稅之事實
稽徵機關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
檢舉人逾期不提供者
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
得免議存查。
該局再次籲請檢舉人
在檢舉逃漏稅案件時
請提供具體違章漏稅之事實與資料
以利查核。
財政部為使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一致起見
訂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
統一規範檢舉案件查辦之處理原則。
依該要點之規定
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
應提示: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調查之資料與線索;所稱「具體違章事證」
除了要明確指出被檢舉者姓名、住址
或公司行號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外
還應該說明:逃漏稅捐牽涉之年度、事實經過之來龍去脈、涉案證據、短漏報所得之金額
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予以佐證。
上述之規定
是賦予檢舉人相當舉證義務
並可避免檢舉人浮濫檢舉;所以檢舉書內容未臻明確時
稽徵機關將發函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
逾期未提供者
將不予受理並免議結案。
但是稽徵機關查核結果:檢舉事證明確
逃漏稅捐屬實者
將依稅法相關規定
予以補稅並送罰。
我要檢舉一家公司
購買發票藉以逃漏稅
但有朋友告訴我
會被那間公司的人查到
會有生命危險
可是我又看不下去那間公司囂張又大胆的違法。
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可以遏止不法?(按:朋友曾經也檢舉過公司
結果公司老闆竟來找他並說他們國稅局有熟人透漏
所以知道是他去檢舉的。
)
還是檢舉呀他找人來恐嚇的話再請警察協助!!公家機關的資料說難拿很難拿說好拿又很好拿你也知道公務人員普遍年齡層居高許多人電腦不會當初被趕鴨子上架現在也只會打打字而已當他們電腦不會的時候........下面很多竊取情況可以設想...大家心照不宣就好.
想請問有檢舉過並且有拿到獎金的各位大大國稅局要求提供的資料我都明確的提供了因為一次提供了近三年多的門市營業資料逃稅金額初估最少有百萬以上目前收到的函文是大意是
如何檢舉逃漏稅?請給我電話但是我又不能出面或是留我的資料這樣國稅局會受理嗎?如果真的查到那家公司逃漏稅他會有什麼樣的報應
壹、詐術或其他不正的方法來欺騙或者矇蔽稅捐機關
除補稅罰款外
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貳、捐稽徵法對於逃漏稅者
基本上有兩種罰則
如果是惡意逃漏稅
除了補稅罰款之外
可能還會吃上刑責。
如果是輕微逃漏稅
則只補稅罰款。
叁、所以該公司的報應至少是補稅罰款
嚴重還要判刑。
肆、。
各稽徵機關為了便利民眾檢舉逃漏稅
均設有檢舉專用電話及專用信箱
當民眾發現任何逃漏稅情事時
請敘明檢舉人姓名、地址、被檢舉人之姓名、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
請敘明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察之資料與線索(或違章證物)等事項
以書面或言詞方式
利用上述管道向所轄之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提出檢舉。
電話02-23228000轉8199(財政部賦稅署)五、「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
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
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規定:「前條第一款之獎金
每案最高額以新台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
」因此
當檢舉人檢舉之逃漏稅案件
經稽徵機關查核屬實科處罰鍰
並經受處分繳納後
稽徵機關將依法提撥百分之二十之檢舉獎金予檢舉人
最高不得超過四百八十萬元。
六、如果您不具名
就變成匿名檢舉
將來分不到獎金外
如果證據不充足
匿名檢舉可能較不會成案調查。
我的部落格【稅服您。
。
枯木逢春】主談稅務問題
歡迎參觀。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ax-my=======
因為消費糾紛
又剛好那間公司沒有開發票
所以像國稅局檢舉
國稅局說會調查
但幾日後收到公文上說
請提供契約書之類的證明
請問薪資證明與扣繳憑單不符者算不算逃漏稅另外從外面購買發票銷帳算不算逃漏稅如果是的話請問如何檢舉?檢舉會不會公佈姓名:檢舉有無獎金還有需準備哪些證明文件請相關人事提供意見謝謝
1.薪資證明與扣繳憑單不符者算不算逃漏稅?ANS:算
但必需提出證明。
扣繳憑單上的薪資所得通常不會等於實際所得(銀行入帳金額)因為薪資會扣除員工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若是公司有提撥福利金
每月也會從薪資所得中扣除福利金而薪資中若有伙食津貼
稅法規定一個月$1800為免稅額也就是說全年度伙食津貼有$21600是免稅的所以扣繳憑單上的薪資所得指的是未含薪資所得以及扣除自行負擔保費的金額
所以不是被低報或是扣除扣繳憑單上的薪資所得指的是未含伙食津貼以及未扣除自行負擔保費的金額另外補充若你不確定薪資所得是否正確可請公司補印去年度整年度的薪資明細給你然後帶身份證至國稅局即可申請一整年度的所得資料這樣就可以核對公司發放的扣繳憑單是否和申報至國稅局的資料相等2.B欄指的是扣繳稅額
沒有出現即代表未扣除稅額有B欄有數字在申報年度所得時是可以扣除的例如:計算出應繳稅額為5000元而扣繳憑單中扣繳稅額為1000元
就代表你只再繳4000元的稅 薪資與扣繳憑單不符
這個只要在七年內都可以追究
只是你如果沒有主動向國稅局通報
國稅局也不會主動辦理
只是你要先弄清楚
你每個月領的薪水的項目
有些雖然列在津貼項目
但還是要列入所得辦理扣繳的
這個要記清楚。
如果查清楚之後確認有多開扣繳憑單
那就可以去國稅局填單子告發
國稅局會去清查的!
你只要準備你這一年來的薪資條
還有薪資轉帳戶的那本存摺資料
用以證明你每個月實際領的金額
這樣就可以了。
罰則台北市國稅局說
營利事業藉由填製虛假不實的薪資印領單或薪資表等會計憑證方式
達到虛報薪資目的
除了會被依法補稅外
還會對營利事業處以所漏稅額兩倍以下罰鍰;營利事業負責人也將觸犯刑法及稅捐稽徵法偽造文書等罪嫌
被移送偵辦刑責。
由於扣繳單位須在每年1月底前
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年給付的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
國稅局說
只要納稅人在年初收到來路不明的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或扣繳憑單上的所得金額與領取薪資不符
都應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所得稅法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 修正) 第 103 條(告發檢舉獎金)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
經查明屬實者
稽徵機關應以罰鍰百分之二十
獎給舉發人
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
前項告發或檢舉獎金
稽徵機關應於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三日內
通知原舉發人
限期領取。
舉發人如有參與逃稅行為者不給獎金。
公務員為舉發人時
不適用本條獎金之規定。
2. 從外面購買發票銷帳算不算逃漏稅?ANS:請問外面購買發票
是否為沒有實際交易;如果是
那才成立逃漏稅的條件。
當您發現有人或公司行號逃漏稅的時候
只要您用真實的姓名、住址
向國稅局或稅捐處提供逃漏稅者的姓名或公司行號名稱、地址及逃漏稅的具體資料。
經國稅局或稅捐處查證屬實
則在被檢舉的人或公司行號繳清罰鍰後
因為你的正義
您可以得到罰鍰金額20%的舉發獎金
每一案件最高可以得到新台幣4
800
000元。
檢舉逃漏稅須違章金額超過免罰標準方有檢舉獎金《賦稅》2009/3/18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由於受金融海嘯影響
失業人口劇增
民眾除樽節開支
還想盡辦法開源。
該局近日接獲檢舉人陳君抱怨:渠97年10月初檢舉某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發票逃漏稅案
迄今已有3個月
『為何遲未收到檢舉獎金?』質疑承辦人辦事效率不彰;惟陳君並不瞭解國稅局對於檢舉案件訂有一定作業流程。
該局說明
按規定檢舉逃漏稅案件
須在裁罰確定且收到罰鍰後
才能提撥裁罰金額的20﹪給檢舉人
每案最高可達480萬元
但要拿到檢舉獎金
尚須符合以下要件且缺一不可:一、依據檢舉人所提供逃漏事證(如:被檢舉對象名稱、逃漏事實、發生時間、地點、金額)查獲逃漏稅
其查核結果與檢舉人所提供事證具直接關聯性。
二、違章金額超過財政部訂頒之違章免罰標準。
三、被檢舉人已繳清罰鍰。
四、檢舉人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且非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親屬。
五、檢舉人須未參與該逃稅行為。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果檢舉人曾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案件
但遲未收到檢舉獎金
可能您提供之事證未臻明確致無法查核
或查核結果與所提供事證無關、違章金額微小符合免罰標準、被檢舉人尚未繳清罰鍰
或是身分不符
都將無法拿到檢舉獎金。
【#089】新聞稿提供單位:鹽珵稽徵所 職稱:稽核 姓名:曾善勤 聯絡電話:(07)5337257分機6501希望對你有幫助.
檢舉對象公司與自己住家不同區
可否就近到住家之國稅局檢舉?會受理嗎?
檢舉逃漏稅是國民應該有的行為那有分什麼區只要一檢舉國稅局會馬上處理的檢舉是不分地區性的喔 參考資料 知識